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44号),现结合武汉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作为这项重大战略任务的基础工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提高全市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战略思维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的必然选择。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知识创新、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不加强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就不能顺应时代发展,就不能在激烈的城市竞争中掌握主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迎来了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两型社会”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三大国家战略叠加于武汉。在前进的道路上,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将不断涌现,我们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的东西还很多。只有重新学习、继续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才能把握机遇、破解难题、乘势而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为提高我市科学发展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提高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采取健全制度、丰富内容、改进方法、创新形式等有效措施,努力使各级党组织学习进一步规范、学风进一步改善、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原则
——发展性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倶进的思想路线,及时准确地把握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深入研究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
——实践性原则。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表率性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以学习力培育领导力,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持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以自己的示范作用带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村组、学习型社区建设。
——创新性原则。按照“管用、有效、可持续”的要求,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区、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和载体。
(三)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成果,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切实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总结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努力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把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2、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加强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3、学习掌握我市改革发展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法规、科技、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及岗位任职的相关知识。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还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善于学习总结本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城市、部门或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有机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丰富拓展推动我市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三、方法途径
(一)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1、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处以上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次;基层党支部的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次。
2、党委中心组报告会制度。继续办好以“前沿、方向、导向”为特色的市委常委中心组(扩大)报告会;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举办报告会,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会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3、党员干部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党员干部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00学时。
4、联组学习制度。探索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大联组”学习模式;鼓励各基层单位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联组学习活动。处以上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1次联组学习。
5、理论宣讲制度。各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进行理论宣讲,面对面地解答和消除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处以上党委班子成员下基层宣讲,每年不得少于1次;加强基层理论宣讲骨干队伍建设,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理论骨干人才库,注意发现和培养基层理论宣讲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理论武装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依托社区、企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中的学理论积极分子,探索组建“百姓理论宣讲团”等业余宣讲队伍,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巡回宣讲。
6、调查研究制度。广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与基层建立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市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30天时间,局、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60天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每人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要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员到企业、信访、农村等基层一线单位实践锻炼,帮助党员学会在解决问题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做到学习工作一体化。
7、党员个人自学制度。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党员的个人自学,探索导学、助学、督学等有效模式,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激发自学的内在动力。各级中心组成员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精读理论和其他方面的书籍不少于6本,各类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其他党员的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100小时。
8、激励约束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逐步将这一制度推广到基层党员;建立健全党员学习考评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绩效管理、文明创建及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全市处以上干部晋升都必须通过理论知识测试,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市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示范基地。
(二)创新和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载体和途径
坚持用广大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和方法,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途径,提高学习效果。
1、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召开为契机,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员干部思想及时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以我国重要节庆日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为抓手,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围绕纪念革命领袖、革命先烈、杰出历史人物等活动,组织学习英烈英模和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思想;围绕我国传统节日,组织学习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
2、继续办好“名家论坛”,充分发挥“名家论坛”这一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各区(局)和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办各类讲坛或论坛,为党员干部和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平台。
3、举办市民读书月、科普宣传周、党员学习日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大众读书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推动全体党员的学习开展。
4、大力培育青年读书小组。通过开展“书香武汉”青年读书活动、评选表彰青年读书示范小组以及各种知识竞赛等促学举措,不断提升广大青年的学习意识、学习能力、知识素养和工作本领,形成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巩固和拓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阵地
1、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和完善党员干部的在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武汉地区高等教育资源密集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根据领导干部适岗需求,有效利用境内外教育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办好专题培训;加大基层理论骨干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全市宣传部长理论培训班”、“基层理论骨干业务培训班”等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2、盘活社会公益文化资源。依托基层文化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农村文化中心户、农家书屋、街道社区读报点、老年大学、市民文化学校等学习教育阵地,形成覆盖全市的党员干部学习服务平台;逐步扩大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范围,扩展各类文化设施的学习服务功能。盘活图书资源,开展流动图书馆进机关、企业、乡村、社区活动,满足基层党员学习需求。鼓励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志愿为党员干部提供学习服务。
3、完善现代传媒学习服务平台。建立新闻传媒联动机制,发挥媒体的整体效应,切实为党员干部学习和研究提供有效服务;充分运用好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党员干部的学习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出版物等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作出专门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强化领导责任制,确保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强化职责。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市委农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财政局党组联合组成的市委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市委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宣传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大对基层的检查督导力度;市委组织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市委党校要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市委政研室要做好市委常委中心组学习与调研的协调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要分别抓好本系统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工作;市财政局要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市各级党委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科学制定本单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要求,拿出管用的创建措施与办法,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领导带头,引领示范。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更好地带动下属单位和下级党组织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进取精神,切实减少应酬,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要学得更深一些,掌握的知识更丰富一些,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努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三)突出基层,强化落实。基层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所在,也是难点所在。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学习品牌;要注意抓好离退休党员、偏远地区农村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学习,努力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基层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本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按每个党员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在广大基层健康有序地推进。
(四)分类指导,加强督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党员干部的特殊需要相结合,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学习任务和要求;对于在党政机关、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成果、学习成效、考核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上应有所侧重,有所区别;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常了解下属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各级党组织应在每年年初向上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市委宣传部每年要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处以上党委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国资委党委要分别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各类学校以及国有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