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化集团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武国资党发[2010]14号文件精神的情况汇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 2010年06月30日 点击次数:
公司领导十分重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自收到武国资党发[2010]14号文件后,于6月2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涤清在文件上明确批示,要求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到各基层单位,并切实开展相关活动。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单位现有少数民族在职职工18人,主要少数民族为回族、土家族、瑶族、苗族和壮族。
按照文件精神和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党委宣传部于6月11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会议由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肖世斌主持,他首先介绍了这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公司各少数民族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的民族团结的时代主旋律,结合企业的中心工作为企业做贡献。会上,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陈忠意传达学习了武国资党发[2010]14号文件(即《关于在全市国有企业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通知),并从几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利用传统民族佳节——“端午节”来临的契机,在公司招待所邀请部分少数民族代表与公司领导共进午餐,营造和谐的氛围。6月12日,在党支部书记会上传达学习武国资党发[2010]14号文件精神,要求基层单位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切实开展相关活动,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关怀少数民族职工,让他们体会到党的关心和重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了切实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在广播台开辟专栏播发多篇宣传稿件,并在公司的主要位置制作了民族大团结宣传专版橱窗。
二0一0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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