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 2010年05月05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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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07年市国资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严格健全建立组织机制
一是成立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和安排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办公室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黄江,成员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信息建设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信息网络中心人员培训。2007年,我们对06年公开招聘选用的两名信息员加强了业务技能培训。两名信息员结合工作岗位需要,各自自学了相关业务知识。办公室安排培训8次,对推动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起到了知识保障作用。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修改了《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信息工作的意见》、《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功能和责任分工》和《市国资委信息上网工作实施办法》等条例,保证了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加强调控,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及各级国资委制发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督和企业改革改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实施的全市国有资产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工作动态;企业领导人员变动情况;收益收缴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研究成果、工作动态;市国资委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市国资委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办法;国资委近期工作思路和内容;《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明确应公开的其他信息。2007年,市国资委网站对外公开21个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0多条。 (二)对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坚决禁止上网。主要内容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重大国有资产流失、产权纠纷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检举、查处、取证材料;尚未对外公布的国有资汇总数据资料、绩效考核资料,境外企业、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其统计资料;尚未出台的企业改革改制政策、改制方案及相关资料;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市国资委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信息上网实施办法(暂行)》,通过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程序,避免了不能公开的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 (三)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提供《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2007年,市国资委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但是,对企业、职工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我们都认真答复。主要形式为:“职工之声”、“主任信箱”、“投诉信箱”答复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相关建议。2007年答复此类信息30余条(次)。
三、积极推进机关办公电子化工作
国资监管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2006—2020年国家信息发展战略》,推进机关办公电子化工作,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提高加快开展办公电子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委机关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全市电子政务培训班”培训学习,增强电子政务有利于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政务公开,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加快电子政务发展,以电子政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培训后,委机关随即召开加快开展机关办公电子化专题会议,分析办公电子化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对照涂勇书记讲话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电子化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改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分工安排。 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机关办公电子化工作有关任务和要求。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电子化事宜的通知》,认真填报《系统应用初始化表》,积极配合实施用户初始化和登陆使用办公应用系统电子钥匙的定制,同时确定了进入电子政务专网的计算机及数量。目前我委与市电子政务网络连接状态正常,视频会议系统进出口状态正常。针对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的视频会议系统已经开通,可实现国资委内部、国资委与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与中央企业间开展视频会议及可视通讯的实际,我们专门安排专人赴京调研,通盘考虑市国资委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与市委、市政府系统与国务院国资委系统的方便对接。 三是积极启动办公电子化内网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008年,80%的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中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政务实现管理网络化。目前,委机关正积极启动该项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委电子化内网建设方案。该方案报批通过并实施后,我们将连续安排内网使用和知识培训,在强化转变政府职能、提升队伍效能观念的同时,促进委机关网络办公应用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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