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市国资系统“迎奥运·展风采”职工运动会大会纪律
专题栏目
信息公开
主任信箱
投诉信箱
企业分配
企业领导人变动
高举旗帜 科学发展
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和谐企业
时代先锋
企业家风采
“迎奥运·展风采”运动会
 国务院国资委
 湖北省国资委
 
专题栏目
市国资系统“迎奥运·展风采”职工运动会大会纪律

    一、运动员应服从、尊重裁判裁决,如有意见可由领队以书面材料或口头方式向组委会反映。

    二、运动员应严格遵守比赛时间,田径比赛提前半小时检录,三次点名不到者,以自动弃权论处。

    三、为使比赛顺利进行,非参赛运动员以及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跑道内。

    四、运动员应严格按规定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四角平整,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五、不准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严重违纪者取消该代表队优秀组织奖评比资格。

    六、运动员应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坚决杜绝故意犯规行为。

    七、保持运动场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果皮纸屑及各种废弃物。严禁在运动场地吸烟。

    八、严格遵守体育场观众行为规则,爱护体育场上一切体育设备设施。

市国资系统“迎奥运·展风采”
职工运动会组委会
2008年5月24日

 
友情链接
网站名称:新浪网
网站介绍:新浪网 网站名称:搜狐
网站介绍:搜狐 网站名称:新华网
网站介绍:新华网 网站名称:人民网
网站介绍:人民网 网站名称:网易
网站介绍:网易 网站名称:中国国家企业网
网站介绍:中国国家企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