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国资分配〔2008〕1号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国资委文件精神及《武汉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本部工资分配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决定开展对2007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对2008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公司本部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检查内容
1、出资企业本部2007年度工资管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对市国资委批复的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工资总额控制及工资结构分析,有无超出国资委批复的工资总额情况,是否上报国资委审批等;
3、请各出资企业对2007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于2008年2月3日前报送市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并附全年企业员工工资发放报表。
二、2008年公司本部工资总额编报的要求
1、编制2008年度本部工资总额预算,应依市国资委批复的2007年工资总额为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如有调整需单独报批;
2、各出资企业应加强对工资的监督管理,从2008年起按季度向市国资委上报工资报表,并附工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联 系 人:赵红妩、王营信
联系电话:82440276、82432701
企业分配处
二○○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