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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04]148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真实准确、廉洁高效、勤政便民”为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创新、务实、廉洁、高效”责任政府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国资监管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进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市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和安排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办公室具体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 长:黄江 
   成 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三、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及各级国资委制发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改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经批准实施的全市国有资产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工作动态;
    3、企业领导人员变动情况;
    4、收益收缴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
    5、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研究成果、工作动态;
    6、市国资委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
    7、市国资委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办法;
    8、《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明确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委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国资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香港路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
—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2413273  传真号码:82861580
  电子邮箱:gzw_jb@wh.gov.cn
  邮政编码:430015
  监督电话:82423665
  2、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从本委网站上下载(附后)。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送至gzw_jb@wh.gov.cn。申请人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不清楚的,可以通过电话咨询。
    3、申请的受理步骤
  (1)审查。本委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本委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委将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提供信息。若申请提供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须向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提供;若因特殊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通过沟通后,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将适当延长。
  (三)公开形式
    上述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市国资委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
以公开。公开形式:
  1、市国资委外网网站。采用局域网与市电子政务专网逻辑连接的方式开展电子政务办公,对外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全天候政务公开。
  2、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根据国资监管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发布与国资监管工作相关的专题政府信息,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民主透明。

    四、工作安排

    (一)充分发挥市国资委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市国资委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的建设含三大板块:一是“政务公开”板块,实现政务信息的有效发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由领导信息、部门信息、人事任免、法规公文、新闻动态、信息整合、信息服务等栏目构成;三是“公众参与”板块,建立健全我委与社会交流沟通渠道,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由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民意调查、职工之声等栏目构成。下一步拟加大信息发布和任务公开力度,尤其是发挥“职工之声”和“主任信箱”、“投诉信箱”等互动栏目的信息互动功能,为企业和职工畅通信息反馈和监督渠道。
    (二)正确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涉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加强涉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准确界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保密信息范畴,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法律知识教育,加强对涉密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知识 和技能培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涉密信息安全可靠。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对委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回馈信息时限以及向相关落实情况都要严格过问把关,监督各项工作的层层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二)严格规定,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市国资委已制定《市国资委信息上网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该办法加强上网信息的收集、采编、审核、发布管理,保证上网信息安全、合法、及时更新。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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