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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武汉裕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二、出让人
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转让标的
武汉裕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份
四、标的公司
武汉裕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概况
标的公司是1993年经市体改委审批,由武汉市第四棉纺织厂以经营性净资产折股,与5家企业共同发起组建的股份制企业,注册总股本5000万元,法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新河街特1号,下属全资和参股子公司7家。主要从事纺织品生产及印染、百货、纺织品、纺织机械、工艺美术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发兼零售;自营进出口贸易。现有在册职工3131人,另聘用农民工1269人;离退休职工3586人。拥有6.88万纱绽,962台布机,(无梭织机251台),年生产能力1.5万吨纱,3000万米布。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利润总额外负-1500万元,上缴税金500万元。
六、购买人的准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予准入)
1、购买人必须是依法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能力的法人实体,境外公司参与购买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资格等证明文件; 2、购买人应是从事纺织相关行业并拥用较强实力的企业,具有纺织行为的经营管理经验,并有具备纺织行业从业经历和业绩的经营管理、技术管理人员; 3、购买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购买人应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及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偿债能力; 5、购买人的投资行为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无影响此次购买行业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6、购买人必须承诺,一旦成为本次国有股份转让的受让人后,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保证标的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7、购买人必须无保留地承诺接受并严格实施《武汉裕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七、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购买者在公告期间与武汉联合产权交易所403室联系,以获得相关信息和资料。 电话(传真):027-8575766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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