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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改制前企业情况
1、企业历史
武汉市江汉区满春菜场成立于1956年,主要经营蔬菜、食品、水产品等,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市场繁荣,保障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
2、企业概况
(1) 基本情况
江汉区满春菜场系小型全民企业,原隶属于江汉区蔬菜食品水产行业管理办公室,现为江汉区商务发展服务中心托管。企业位于江汉区满春路36号,总面积1046.39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779.31平方米。
(2) 人员结构
企业共有职工133人,其中在册职工88人,退休人员47人,另有遗属2人。
(3) 企业财务状况
经湖北省虹桥证券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区国资局[2001]44号文确认,资产评估总额48.73万元,负债总额0.92万元,净资产47.81万元,经江汉区房地局评估的直管公房评估值为125万元,按政策注入企业70%,即87.5万元,企业实有净资产135.31万元。
二、企业面临的问题
1、企业于93年10月被江汉区房地局所属振兴房地产公司整体拆迁,双方约定两年还建。由于开发商将门面重复出售,造成经济纠纷,企业还建无望。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房屋过渡费长期拖欠,金额高达50多万元。企业无经营场所,无收入来源,出现生存难。
2、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养老及失业金无着落,职工已有一年多未拿生活费,未交纳养老及失业保险金。截止2004年6月末,欠交养老、失业金近35万元。
3、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由于职工连每月最低的生活费无法得到保障,每到节庆、假日临近,企业职工为了“权益”自发组织,打着横幅、标语到房地局、振兴公司、满春路江汉大厦等地集会,造成了不好的负面影响。
三、企业改制实施过程
为了摆脱困境,2001年7月9日企业根据武政办[2000]102号文、江办发[200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出江汉区满春菜场改组股份合作制实施方案,提出改制申请。
2001年9月6日,经江汉区商委批复同意,企业将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制定出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2001年9月14日,由满春菜场工会组织于当日上午九时在满春菜场办公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企业改制方案及职工安置经济补偿方案。
2001年12月8日,股东确定出资方式、出资额,制定新公司章程。
2001年12月13日,注册登记成立武汉市江汉区满期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此后,由于房屋拆迁一直未能还建,及过渡费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改制停滞,方案实施一拖再拖,无法推进。
2003年8月7日,为了推进改制,完成市、区政府改制目标,使企业尽快转换机制,确保一方平安,主管部门要求按2002年4月25日三方达成的“还建协议书”(武汉市佳兴房地产建筑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区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江汉区满春菜场)实行货币还建,来促进企业顺利改制。由于开发商不配合,改制又一次搁浅。
2004年初,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改制再次启动,要求形成新的改制方案,并核实改制所需实际成本。
截止2004年4月,企业所需改制成本289万元,职工补偿金149.50万元,预留离退休人员医疗费26.40万元,欠交养老失业金22.70万元,预留遗属生活费2人共3.8万元,1名职工伤残补偿费15.29万元,集体退休人员进行社保补发差额11.40万元,拖欠职工医疗费21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及生活费37万元。
2004年6月3日,受区改制领导小组委托,区体改办召集区房产局、区商务旅游局、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就满春菜场拆迁补偿费及其彻底改制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满春菜场改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1、纪要认为,由于种种原因,满春菜场的拆迁还建自93年来未能有效得到解决,带来一系列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必须认真对待迅速解决。
2、会议议定:
(1)将满春菜场的拆迁还建与企业改制有机结合,采取货币还建方式,企业依照改制有关法规实行改制,对职工进行妥善分流安置。
(2)改制资金共287万元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武汉佳兴房地产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37万元,二是由房地局向区财政贷款100万元,三是区商旅局在监管资金中调剂解决50万元。
(3)区商旅局负责审定改制所需成本,确保职工安置到位。资金支出列出清单,交区房地局备查,满春菜场将拆迁协议交区房地局所有。
2004年12月8日,根据会议纪要精神,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江汉区商务旅游局决定,满春菜场改制实施全员买断,企业留壳。为了妥善处理好改制的遗留问题,企业留壳由商务中心托管,具体负责处理内养人员、退休人员后续相关问题。
四、 改制后评价
1、职工认为,在企业长期无法保障生活费、欠交“三金”的情况下,政府能按照武政办102号文精神,积极筹措资金,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充分体现了政府的亲民政策。由于企业无经营场所,无收入来源,对职工实施全员买断表示理解。
2、企业整个改制过程是在区体改办、区国资办的监督下,按规范程序操作的。通过改制既保障了职工基本利益,又彻底解决了企业的遗留问题,保障了社会一方平安。
五、改制总结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债权债务、退休职工、在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于满春菜场的改制,区改制领导小组会同体改办、国资办、商旅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本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尽可能利用有关政策,筹措资金,阳光操作,实施全员买断的改制方案来安置职工。通过改制,解决了企业多年无法解决的问题,确保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