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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武汉初开堂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汉口商业中心六渡桥。创建于1939年的初开堂药店,被国内贸易部授于中华老字号企业,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主要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参茸类及滋补保健药品的经营。下设三个分公司,十多个零售连锁药店,一个调味品厂,经营品种品规达4000余种,服务于武汉三镇。
在经营中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行现代化规范化管理,以“顾客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理念,连锁经营实行“统一招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2003年通过了国家GSP认证。
二、公司概况
1、公司经营范围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健身器材批零兼营,汽车运输,中药材收购。
2、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总股本:188万股
3、公司人员结构:
职工总数:235人
在岗职工:140人
内部退养职工:30人
退休职工:65人
4、公司财务状况
根据湖北虹桥证券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01)T02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江汉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净资产为86.61万元(含企业自有管房)。
根据“企业租用直管公房并申请彻底改制的,其房产的70%注入企业作为改制成本”的精神,公司现有经营网点13家,其中9家租用直管公房,产权归属区房地公司,租用面积为3748.3M2价值658万元。按武政办(2000)102号文可享受的公房注入资产为460万元。
将上述两项全部注入企业后,截止2000年8月31日公司改制的净资产为546.61万元。
三、企业面临的问题
1、初开堂作为老字号中药店,仍然存在“小”、“散”的现象,缺少中药行业龙头的霸气,企业市场占有率,市场集中度都比较低,企业的规模不够大,经济实力比较弱。
2、尽管近几年企业连锁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发展,企业拥有自己统一的商标和标志,有自己统一的店面设计标识,但企业的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和新产品研发有待提高。
3、外地大型药品销售连锁企业,大量涌入本地市场,它们利用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占领了市场的一定份额,对企业销售、发展都有一定影响。
四、改制过程
2000年公司根据武改办[2000]102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改制的若干实施意见》和江办发[2000]12号《关于深化发展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方案,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成本测算,签定协议,认购资产,上报审批等程序分步运作。吃透精神,用足用活政策,切实从维护国家、企业、职工和出资者等各方利益,所有程序均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2000年6月5日——7月5日)宣传发动学习贯彻市、区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召开领导班子会,中层干部会、党团骨干分子会、职代会。认真做好改制宣传工作,引导、帮助职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成立专班,研究拟定改制方案,向主管部门和体改部门提出改制申请。
第二阶段(7月6日——12月31日)资产评估国资部门提出企业资产和企业用房评估立项申请,委托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值报国资部门审核确认。
第三阶段(2001年元月1日——5月31日)成本测算根据企业实际净资产拟定资产量化标准,经国资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将资产界定到个人,确定经济补偿金额。企业与职工签订改变身份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并履行签证手续。自谋出路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四阶段(6月1日——7月31日)出资认购企业向房地公司提出房产注入及购买申请,双方就企业用房产权转让和受让进行协商签署有关合同,依《公司法》、新企业股东发起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按有关政策出资认购剩余国有资产,制订新企业章程和相关制度。
第五阶段(8月10日——8月31号)上报审批准备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区体改部门审批后办理企业用房产权过户,资产负债转移,社保关系转接以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结算等手续。改制工作基本完成,筹备召开新公司成立大会。
四、人员安置
根据武政办(2000)102号文有关规定,这次改制企业所有在册职工均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改变国企职工身份,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安置补偿方案另行规定)。同时多条出路供职工选择参与企业改制。
1、自谋职业,职工成为企业资产界定者,不参与企业工作,自谋职业,与企业脱钩,其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统筹费用等自行负责,直至法定退休年龄进入统筹。凡改制前自谋出路者,经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规定据实计算后,一次性兑现经济补偿金。
2、截止2001年7月31日,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按照改制精神,原则上在改变身份后由新企业实行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职工内部退养期间,由新企业发给内退工资,享受医疗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内退工资按职工本人内退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80%的比例,从本人内退之日起计发,如本人愿意也可以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算断,补偿的金额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X(内退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药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外同工龄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标准。
3、原企业职工经资产界定并将经济补偿兑现的,即与原企业脱钩,新企业不负担任何费用,自行负责社保统筹缴费关系。到法定退休年龄由统筹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由社保机构社会化发放。
4、资产界定标准。资产界定标准即职工改变身份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企业改制成本、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劳动部门审核,在职职工资产界定标准为:198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910元经济补偿金,即职工个人的经济补偿金额=910元/1年工龄X本人实际连续工龄;1984年元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按其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910元经济补偿金,即职工个人经济补偿金额=910元/1年工龄X本人实际连续工龄,但最多不得超过12年。
5、原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福利预留资产,依照改制政策,按我公司上年平均每人每年845元,预留5年医药费,从企业资产中扣除,留给新企业,即:845元/年X5年X60人=25.35万元。
6、凡在原企业办理了劳保、内退、停薪留职等手续离岗的固定职工,改制期间原协议全部终止,原则上都要参加企业改制,在解除原有劳动关系、改变身份后,其经济补偿金按规定据实计算后一次性兑现。如本人因特殊原因可与新企业协商保留社保关系,在新企业同意的前提下,将本人补偿金交新企业托管,同新企业重新签订有关协议,由新企业向社保机构代缴社保费,但个人承担部分应按协商办法,按时向企业缴纳,直至法定年龄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7、改制后,企业法定年龄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移交社保机构管理,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考虑到目前社会保障管理配套工作一时难以完善,因此改制后,原企业退休职工的有关管理工作仍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来源渠道不变。今后国家及省市有新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办理。
五、改制后效果
1、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的销售网络和发展流通新网络,加大市场占有率。实现营销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培植企业品牌,逐步形成总经销、总代理为主体的集约化经营。
2、围绕医药经营企业GSP达标认证工作,达到管理模式,管理手段的创新,从“管理抓规范、质量抓监管、人事抓改革、资金抓运转、教育抓培训、安全抓防范”入手,切实实现了科学化管理。
3、引进了先进营销理念和成功经验,建立了适应市场竞争的新的营销模式,加快了零售店的发展步伐,坚持品牌优势连锁经营的思路。对零售店实行“重点扶持、规范管理、争创名店”的政策,建立起以配送中心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模式。
4、突破传统的营销模式,聚集优势,大力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品牌产品。为公司的加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条件。
5、加速和扩展“初开堂”品牌的连锁经营,积极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合作经营,发展加盟连锁店,充分利用老字号品牌,吸引别的企业加盟,实现从品牌经营到经营品牌。
6、加快新品种的开发,2001年开始公司实业将陆续推出取得卫生许可证书的新品种上市,如:“初开堂”牌的参茸燕耳、药酒、精制饮片等投放市场。
六、总结
经过三年多的改制实践,新公司基本实现了发展规划。销利逐年上升,职工队伍稳定,无一下岗待岗人员,收益稳步增涨。三年加薪两次,2004年药品分公司总代理品种达到100多个,辐射武汉三镇大小药店,创造最好的经济效益。调味品厂“初开堂”牌胡椒等系列品种进入各大超市,深受消费者欢迎。老字号品牌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改制,公司加强企业管理夯实基础,实力进一步增强,使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