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的历史背景 武汉市商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武汉市商业储运公司,成
立于1953年。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经营业务是为商业批发公司储
存和运输商品。同时涉及房屋出租、基建维修、副食品加工、家俱经营、商业设备制造、玻璃深精加等行业,为武汉市商业系统最大的国有储运企业。 (一)资产情况。 改制前,企业帐面资产为4501.80万元(不含土地),2001年改制时经权威性的会计事务所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企业资产总额16036万元(含土地),其中净资产12759万元,负债3178万元,负债率为19.8%。在净资产中,经营性国有资产12730万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28万元。 (二)组织结构情况。 公司改制前共有各类下属单位24家。 1、全资下属企业9家:昌盛物业房地产开发公司、邬家墩仓库、商业设备厂、货运站、副食批发部、青岛批发部、青岛路百货商店、金陵商场、招待所; 2、非独立核算企业14家:江岸仓库、运输部、胜利仓库、汉阳仓库、青岛路仓库、滨江仓库、石门峰仓库、唐家墩仓库、武汉副食品市场、汉联货运部、江南中转站、修建队、职工学校、幼儿园。 3、控股企业1家:昌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情况。 以2001年为例,公司经营性收入2097万元,成本费用支出2093万元,利润4万元,上缴税金142.8万元,享受每年免税100万元的政策。 (4)员工结构情况。 2001年企业改制之前,企业共有员工2631人,其中在岗职工1165人,离岗职工638人,离退休职工828人。 (5)员工收入情况。 以2000年为例,在岗员工年平均工资6606元。 二、企业改制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具有几十年历史的武汉市商业储运公司为服务商品流通、保障物资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进入新世纪,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与许多转型时期的国有企业一样,进入步履艰难、发展维艰的境地,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管理体制陈旧,经营机制不活。在计划经济时期公司产权不明晰、权责不分明、政企不分开。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较多,企业难以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决策、自负盈亏。 (二)储运设施老化、发展后劲乏力。企业大都为十九世纪初建筑,经过多年的运转,一些仓房、吊车等设施年久失修,一些储运单位电力容量不足,难以适应现代物流的需要。一些仓库交通不便,储运渠道不畅,只能勉强维持经营。 (三)经营手段落后,竞争能力较弱。公司延续原始的储运管理方式,各种储运信息的吸收、流转、归集等均采取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难以适应现代物流业的需要。同时,公司延续几十年一贯制的“坐门等客”的经营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胜出。 (四)职工素质偏低,年龄结构老化,工作积极性不高。改制前职工队伍建设难以形成正常代谢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公司职工年龄老化,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较低的问题较为突出,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同时,由于分配机制不完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职工缺乏主人翁意识和忧患意识,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五)企业负荷沉重,经营效益不佳。改制前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没有剥离,拥有职工学校、招待所、幼儿园等非生产性机构,供养了大量非生产性人员。同时,企业离退休职工近千人,每年需支付巨额养老金。 由于上述多方面的原因,企业虽然固定资产较多,但经营成本高、效率低、效益不佳,微利经营的局面难以维持下去。以2001年为例,公司经营性收入2097万元,成本费用支出2093万元,利润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仅18800元/人,利润率仅0.18%。 三、企业改制的过程 2001年,武汉市出台《关于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实施意见》,并将武汉市商业储运公司列为72家重点改制企业之一。2001年4月,《武汉市商业储运公司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正式拉开了整体改制的帷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在有利于搞活企业和保持职工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胆实行改革、改组、改制,加快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焕发企业新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思路和目的 1、将原武汉市商业储运公司整体转制为武汉市商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再通过减持国有股,进一步明确产权,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多元化,保证国有资本有序、安全退出。 2、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3、通过关、停、转、并,改变企业原来的产业门类多、企业类型多、组织结构复杂和“企业办社会”的状况,形成集约、精简、高效的组织结构体系。 4、通过解除全部职工原国有身份,实行重新竞争上岗,形成按绩付酬、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三)方法和过程 1、采取“六个一批”的办法,实行资产重组。 (1)保留一批。保留胜利仓库、青岛路仓库、滨江仓库、邬家墩仓库、货运站、青岛商贸等6家单位为新公司的非独立核算单位。 (2)合并一批。将江岸仓库、运输部合并为物流中心,作为新公司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将邬家墩仓库、石门峰仓库资产及职工补偿金折股,并入昌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3)民营一批。对规模不大,具有一定经营能力、有发展市场的独立核算企业,按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转为民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并承担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和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如商业设备厂、副食品市场、副食批发部、青岛百货等与公司主业无关的企业分别转为民营企业。 (4)关停一批。对经营陷入困境、长期停产停业、扭亏无望的下属单位,实行关停撤消,职工转变身份后,资产合并到新公司。如汉阳仓库、石门峰仓库、江南中转站、汉联货运部、修建队等。 (5)剥离一批。对职工学校、招待所、幼儿园等社会服务性的机构,转变职工身份后,予以剥离和撤消。 (6)控股一批。夯实出资,将唐家墩仓库资产折股2549万元,入股昌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实行控股。 至此,新公司共有7家非独立核算单位、1家下属有限责任公司、1家控股公司。 资产重组如表所示:
|
改制形式 |
原下属单位 |
改制结果 |
新公司组织结构 |
|
|
保留 |
胜利仓库、青岛路仓库、滨江仓库、邬家墩仓库、货运站、青岛商贸、昌盛房产 |
成为新公司家下属单位 |
胜利仓库、青岛路仓库、滨江仓库、邬家墩仓库、货运站、青岛商贸6家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昌盛房产为独立核算单位 |
|
|
|
|
合并 |
江岸仓库、运输部 |
合并为物流中心 |
成为新公司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
|
|
|
民营 |
商业设备厂、副食品市场、副食批发部、金陵商场 |
民营后注销 |
|
|
|
|
关停 |
汉阳仓库、石门峰仓库、江南中转站、汉联货运部、修建队、青岛百货 |
关停注销 |
|
|
|
|
剥离 |
职工学校、幼儿园、招待所 |
剥离注销 |
|
|
|
|
控股 |
唐家墩仓库、昌盛实业 |
唐家墩仓库折股并入昌盛实业 |
新公司控股昌盛实业 |
|
|
|
|
|
|
|
|
|
|
2、买断职工工龄,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在改制过程中与全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改变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补偿资金来源由公司现金和变现资产支付。 3、实行有情操作,妥善安置职工。 企业与全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愿意在新公司就业的职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新录用的员工以补偿金入股新公司,通过持股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受社会劳动保险及其他待遇;对改制后自谋职业的职工一次性发给补偿金;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按有关政策在新公司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并享受有关内退待遇。1803名在册职工中,重新上岗541人;内部退养543人,自谋职业227人,民营剥离492人。 在改制过程中,新公司坚持“依法依规、有情操作”的原则,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在安置政策出台之前,将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按有关规定为所有符合政策的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为其在社会保险机构建立了流动人员养老金帐户;在竞争上岗实施过程中,先向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和重新上岗申请书,让职工按自已的意愿自由选择;对自谋职业的职工,一次性发给补偿金,没有打一张白条,没有拖欠职工一分钱。
(四)改制后初步形成的企业产股权结构
在改制过程中,按武汉市政府有关规定,由新公司经营管理层认购国有股100万元,竞争上岗的职工以补偿金入股1520万元,上述两项由职工持股会持有,安置职工后剩余的净国有资产折合国家股7008万元,形成新公司的股本结构: 1、国家股:(改制前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国有资产)12730万元-(职工补偿金及其它抵扣费)5622万元-(新公司经营管理层认购国有股)100万元=7008万元 2、持股会代表内部职工持股:1620万元(其中公司中层以上的经营管理层持股:100万元) 上述2项构成新公司股本共计8628万元,其所占比例分别为81.22%、18.78%。其结构如图二所示: 四、改制后的股权结构调整
至2001年10月,武汉市商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改制工作。这一阶段虽然进一步明晰了产权,使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由“纯国有”性质转变为混合所有制,但投资主体结构不尽合理,国有股仍占81.22%,形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国有性质”,而且在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花费了大量流动资金,加上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后企业收支严重失衡,更主要的是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较大,严重缺乏流动资金和更新改造资金。 为了改变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调动企业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在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退出,经营管理层持大股,盘活增量资金、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2003年6月采取资本营运的办法,对新公司产权结构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优化: (一)将公司在昌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549万股(万元)国有股转让给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绝对控股的武汉万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将物流中心所使用的全部土地交由市土地中心收回储备,所获得的补偿资金回购国有股,缩减公司的国有股数量。以上两项共计缩减公司国有股6549万股(万元)。国有股由7008万元缩减到459万元; (三)剥离企业经营管理层持股。国有股减持的同时,经营管理层购买持股会预留股270万股(万元),并将其原改制量化和购买的股份合计333万股(万元)从职工持股会中剥离,成为自然人股东,从而迈出了自然人股东持股的第一步; (四)规范企业职工股。2001年改制时设立公司工会领导下的职工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股的形式入股,保护入股职工的合法权益。2003年6月股本结构调整后,职工持股会入股共1287万股(万元)。 通过调整,公司总股本由8628万元减少到2080万元,其中国有股459万元,经营管理层持股333万元,职工持股会持股1287万元,分别占22%、16%和62%。其结构示意图如图三所示: 更主要的是企业资产结构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流动资产比率由原来的16.2%提高到51.53%,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较大的运作空间。 (图三) 五、改制的主要特点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和评价武汉市商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过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改制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彻底性。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武汉市商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不是局部的、零碎的、分散的,而是全面的、系统的、完整的改制。改制不但涉及企业性质的变化、产权结构的调整、经营机制的转换、职工身份的转变,还涉及组织结构的重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经营策略的变化和发展空间的构建,等等。可以说,这次改制是一次彻底的改革,包括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的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方面,是一场“伤筋动骨”的革命。 (二)改制坚持了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放大了国有资本的功能。武汉市商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坚持了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灵活运用了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特别是在改制第二阶段,灵活采取资本营运的方式,不但促进了国有资本的流动重组,而且促进了企业产权结构的优化,放大了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强了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改制贯彻了因企制宜、一厂一策的原则,汇集了中小企业改制形式之大成。针对原企业产业门类多、单位类型多、组织结构复杂和“企业办社会”的状况,武汉市商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在改制过程中不搞一个模式,不搞“一刀切”,而是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保留一批、合并一批、民营一批、关停一批、剥离一批、控股一批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制。在推行每一种改制模式过程中,都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区别不同情况,灵活多样地落实改制措施,确保改制取得实效。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