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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昌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文〔2005〕25号)精神,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成立时间:2005年8月3日
二、单位职责
(一)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监管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拟订国有(集体)资产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计划。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四)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外部董事、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代表区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负责外部董事、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和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六)执行全区国有(集体)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调查研究国有(集体)资本金基础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国有(集体)资本金的分布状况;研究制订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国有(集体)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拟订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七)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的绩效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依法对所监管资产实施检查监督;负责检查所监管企业财务,查阅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资产流失的查处、损失责任认定、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协助对所监管企业及负责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九)决定或批准所监管企业的设立、合并、终止、拍卖以及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清算被解散的所监管企业的资产。 (十)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一)按照区委有关规定,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本机关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领导及分工
(一)领导班子 阮 震 中共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员会书记、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国资办工作; 陶 宇 中共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企业党务及党政办公室工作; 朱汉珠 中共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员会委员、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分管企业管理; 肖建中 中共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员会委员、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分管产权管理; (二)根据以上职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企业管理科。
四、武昌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地址、网站及邮箱。
办公地址:武昌区彭刘杨路37号2楼; 网址:http://gzb.wuchang.gov.cn 电子邮箱:guozb@wuchang.gov.cn 联系电话:88870950;传真号码:88870950 邮政编码:43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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