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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能调整
根据《中共青山区委、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文[2005]27号)精神,将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区财政局合署办公)更名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与区财政局合署办公),2005年8月19日区编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职能的通知》(青编[2005]12号),对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职能作了调整。将区劳动局承担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的职能、区财政局承担的对国有企业资本金统计评价的职能划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受政府委托对区属商贸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和运作及对资产经营收益的征收与使用管理职能划归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指导协调工作;按照政企分开及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依法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督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主要负责人职务、姓名 国资办主任:陈延年
三、国资办2005年度工作总结 200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部署,在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深化企业改革改制,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履行对国资公司及有关企业经济工作目标的管理及考核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深入探索与时俱进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二)提出了国资公司、城开公司、市政公司、房产公司、天舜公司2005年经济工作目标,并履行其目标管理和考核职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继续推进改革、改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加强了对国资公司的监管。 (六)进一步加强了基础管理工作。 (七)认真做好区第二批中央在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八)狠抓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 (九)、加强学习,培养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队伍。
四、办公地址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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